做网站这行干了十五年,见过太多因为“侵权”翻船的案例。很多刚入行的站长朋友,心里都打鼓:我的平台要是被用户发了侵权内容,我会不会被告?特别是当那个“知道”二字出现的时候,责任到底怎么算?今天咱们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法条,就聊聊真实发生的事儿,帮大伙儿避避坑。
先说个真事。我有个老客户,做了个二手交易论坛。刚开始挺火,后来有人在那卖假货,还骗了钱。受害者找上门,论坛负责人当时挺淡定,说:“我只是提供平台,我又没卖东西,关我屁事。”结果呢?法院判了,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。为啥?因为受害者早就投诉过,平台明明“知道”有人在搞鬼,却装聋作哑,没采取删除、屏蔽措施。这就是典型的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”他人权益,却未及时处理。
大家记住一点,法律不是保护懒人的。以前有个“避风港原则”,说平台只要不知道,就不负责。但现在这原则有了变化。如果你收到了投诉,或者侵权内容太明显,比如首页推荐了盗版电影,或者有人公然骂人还置顶,这时候你还说“我不知道”,法官可不买账。这时候,平台就被认定为“知道”了。
那具体啥情况算“知道”?我有几点心得。第一,收到有效通知。用户发函投诉,提供了初步证据,平台必须处理。第二,红旗原则。侵权事实像红旗一样飘扬,正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,平台不能说瞎。比如,某个账号天天发色情低俗内容,还搞引流,平台审核人员要是视而不见,那就是故意装傻。第三,主动推荐。如果你把侵权内容放在首页、弹窗里,那基本就是默认你“知道”并支持了。
很多站长觉得,只要加了“免责声明”就万事大吉。别天真了。免责声明只能挡挡小流氓,挡不住大官司。真正的护身符,是完善的审核机制和快速的响应流程。
我见过一个成功的案例。有个视频网站,用户上传了未授权的影视剧。版权方发函后,平台在24小时内下架了视频,并通知了上传者。虽然版权方还是告了,但法院认为平台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,且处理及时,最终判平台无责。这就是正确的姿势。
所以,别再问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”时该怎么甩锅了。正确的做法是:建立投诉通道,让举报有门;设置关键词过滤,自动拦截明显违规内容;培训审核人员,提高敏感度。一旦收到通知,立马行动,保留好处理记录。这些记录,就是将来打官司时的救命稻草。
还有一点,别以为只有大平台才怕这个。中小站长更怕,因为没资源请律师。所以,日常合规比事后补救重要一万倍。定期检查后台数据,看看有没有异常流量,有没有大量重复的侵权内容。如果有,主动清理,别等别人告上门。
最后想说,做互联网生意,良心和技术一样重要。别总想着钻空子,法律的红线碰不得。特别是当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”发生时,你的态度决定了你的结局。是积极处理,还是推卸责任,用户和法官都看在眼里。
咱们做站长的,求的是长久安稳。别为了那点流量,丢了信誉,赔了钱。把基础工作做扎实,遇到事儿不慌,依法办事,这才是正道。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正在纠结的你,少走弯路,多赚安心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