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网站的兄弟注意了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这锅你可背不起

做网站的兄弟注意了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这锅你可背不起

做网站这些年,见过太多老板因为不懂法,被投诉一告一个准,最后赔得底裤都不剩。这篇文就是专门给那些搞平台、搞内容聚合的老板看的,教你怎么在收到侵权通知后,别因为手慢脚乱,让自己从“受害者”变成“被告”,直接点题,就是教你怎么安全度过那个最要命的“通知期”。

咱干这行的都知道,现在的版权意识那是真强,以前觉得网上随便扒点图、抄点文没人管,现在?呵呵,职业打假人盯着呢。我就有个客户,做那个二手交易平台的,叫老张。前阵子有个品牌方发函,说老张平台上有人卖假货。老张慌了,第一反应是赶紧把那个卖家的账号封了,觉得完事了。结果呢?人家律师函直接甩过来,说老张作为平台方,收到通知后没及时下架链接,导致假货继续销售,扩大了损失。这一告,就是大几十万。老张哭都来不及,说我就封了个号啊,咋还成共犯了?

这就是典型的“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”惹的祸。很多老板有个误区,觉得只要我删了就行,或者只要我转发了通知给卖家就行。错!大错特错!法律规定的“必要措施”,不仅仅是删帖那么简单,它包括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一系列手段。而且,这个“及时”怎么界定?司法实践中,一般认为要在合理期限内,通常是24到48小时内,具体还得看侵权内容的传播速度和危害程度。你要是拖个三五天,那基本就是坐实了“明知或应知”。

再说说那个“转通知”的环节。很多平台有个自动回复,说“已收到您的投诉,我们将核实并处理”。这话听着挺客气,其实没啥用。你得真的去核实,虽然你不用像法院那样去审判,但你得有基本的判断能力。比如对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是不是真的,侵权链接是不是真的存在。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明显造假,你直接删了,那可能还得赔人家名誉损失。所以,这一步不能懒,也不能急。

我见过一个更奇葩的案例,有个做论坛的站长,收到投诉后,为了显示自己“重视”,直接在首页置顶了投诉信,说某人侵权,让大家来围观。结果被告反诉侵犯名誉权。为啥?因为你没经过司法程序,就公开指责别人侵权,这本身就可能构成侵权。所以,处理这类事情,低调、专业、快速是关键。别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公关动作,老老实实按法律流程走。

这里头还有个坑,就是“反通知”。如果卖家说自己是清白的,提交了申诉材料,这时候平台又得小心了。你得把卖家的申诉转给投诉人,如果投诉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起诉,那你得恢复链接。这个流程走不通,或者走慢了,平台照样要担责。所以,建立一套完善的侵权处理机制,比事后补救重要一万倍。

咱说句掏心窝子的话,做互联网服务,风险无处不在。你不可能保证平台上百分之百没侵权内容,但你可以保证在收到通知后,反应够快,动作够准。别等到律师函到了才想起来翻法条,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。记住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这个后果真的很严重,轻则赔钱,重则封站。

最后提醒一句,别觉得自己是小平台就没人管。现在大数据维权,批量投诉,效率极高。你一旦中招,那就是连环套。所以,平时多看看《民法典》和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特别是关于“避风港原则”的那些条款。别等出了事,才后悔没早点学。这行当,拼的不是技术,是合规意识。你稳得住,才能活得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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